“当时感觉天都要塌了,是你们及时的帮助,让我们重燃对生活的希望!”面对前来关心慰问的人群,徐某哽咽的说道。
2023年2月16日,石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毛传杰,石首市妇联党组书记、主席洪亚力带队前往司法救助对象徐某家中开展联合慰问,为徐某送去6000元慰问金。
2022年9月3日19时许,林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违规行驶将驾驶电动二轮车的徐某撞倒,导致徐某颅内出血、大脑挫裂伤、多处骨折,送医抢救近5个小时。经交警鉴定,林某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。因林某家庭条件困难,一家四口均属于建档立卡脱贫户,其中有三人享受低保,无赔偿能力,事故发生以后,徐某未得到任何赔偿。而徐某是普通农户家庭,家里有两位老人需要赡养,小孩在读小学,日常开销全靠其丈夫袁某外出务工的微薄收入支撑,没有积蓄。为抢救徐某,其家人先后向亲戚朋友借款13万元。其丈夫袁某也不得不从外地辞工回家照顾徐某,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也断了。
为贯彻落实最高检、全国妇联“关注困难妇女群体,加强专项司法救助”活动的工作要求,石首市检察院决定对徐某进行司法救助,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。考虑到救助经费与徐某治疗费用差额悬殊太大,该院及时向荆州市检察院汇报案情,荆州市检察院决定对徐某进行市县两级联合司法救助,并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。最终,徐某获得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。
石首市妇联收到线索后,积极与市检察院联系开展走访慰问。同时,考虑到徐某长期卧床可能面对的心理创伤,市妇联为其安排专业的心理辅导员上门,了解徐某的心理状态以及内心想法,对其进行心理疏导,缓解其心理压力,鼓励他们克服困难,恢复对生活的信心。
以此次联合救助为契机,石首市检察院与石首市妇联联合制定了《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,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,通过搭建救助线索双向移送及救助对象信息共享平台,完善协作配合机制,拓宽司法救助渠道,构建多元化救助格局,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,增强妇女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